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017/8/26 18:23:08 点击:
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要求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交通组织提升工程、交通建设优化工程、交通结构优化工程、交通文明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推动实现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等六大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各地要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态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要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措施,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态势自动研判、信号控制自动调整、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路况信息自动发布。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配套编制交通专项规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推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要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落实公共交通系统用地和资金保障,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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