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微省政府昨公布交通新政 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2013/7/29 7:10:06 点击:
据合肥晚报报道,安徽的驾校要注意了,今天起,本校毕业的学员若频繁发生交通违法和肇事,不仅会影响“母校”声誉,该驾校还将被公安机关追责。安徽省政府昨日公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要求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的毕业驾校培训质量、考试发证等方面进行责任倒查。
重特大车祸:要倒查驾校责任
一直以来,驾驶人从驾校毕业,驾校就再也不管了。但是,今后,如果驾校培养的驾驶人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是肇事方,公安部门将倒查驾校的培训质量。
《意见》要求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建立降级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黑驾校’、培训点挂靠驾校和私人购买教练车挂靠驾校的违法行为。”安徽公安部门将定期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以及近3年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等方面进行责任倒查。”
长途客运:凌晨2时—5时禁止运行
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司机如果夜间疲劳驾驶,极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意见》将这两类客运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公安部门在省际交界处进入我省方向设置醒目标志标牌,提示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并沿途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驾驶员。
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将对上述车辆进行动态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数据共享机制,深入运用车辆动态行驶数据实施监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追究事故责任。
运输企业:聘驾驶人先查违法记录
《意见》同时要求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从业资格记满20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
“公安部门将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定期清理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通报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情况,督促驾驶人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
公路企业:不能光收钱不养路
收费公路经营企业也不能光收钱不养路。《意见》提到,因公路防撞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缺损未及时修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扩大事故损失后果的,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省政府要求,安徽新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包括连接高速公路的大型桥梁)项目中,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恶劣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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